湘潭廉政网:绷紧纪律之弦,常思酒驾之害
2021-01-05 10:35:2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湘潭廉政网 | 编辑:易阳思 | 作者:王家富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643

近期,雨湖区纪委监委对近年来全区党员、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进行了通报。

近年来,关于党员、公职人员因“酒驾”“醉驾”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例时有所闻。2017年以来雨湖区已有28名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,另有2人正在处置中,在各类违纪案件中排名前列。一些干部在工作上恪尽职守,却因为好酒贪杯断送了大好前程,让人为之惋惜。

现如今,“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已达成社会共识,然而为何仍有些党员干部罔顾党纪法规酒后驾驶呢?究其原因,主要是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个人的心态不正。一是存在侥幸心理,认为“我只喝了一点点,没事”“最近查得不是很严”等等;二是存在特权心理,“万一交警发现了,想办法‘了难’”、“我是因为有接待任务,没办法才喝的酒”;三是自我约束力不强,一旦他人劝酒就经不起诱惑拿起了酒杯,将酒驾醉驾的危害和后果,抛之脑后。

纪律是底线,法律是红线。不管是底线还是红线,都是党员、公职人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。个别党员、公职人员“酒驾”甚至“醉驾”是典型的漠视党纪法规的行为,是缺乏最基本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体现,既反映了他们目无法纪、缺乏敬畏意识,又反映了他们缺乏底线、红线意识。

酒后驾驶是一种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,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,不仅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前程,更是会对两个甚至是多个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,后果可能是一个孩子失去父亲,也可能是一位母亲失去孩子。在饮酒之前要多思考酒后驾驶的危害,想清楚自己是否能够承担得起酒后驾驶的后果,更不要逞一时之快。如果每个人在饮酒之前能够做到冷静思考,那因酒后驾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频率也将会大幅度降低。

风成于上,俗形于下。对此,全社会要掀起“拒绝酒驾醉驾,从我做起”的宣传热潮,形成“酒驾醉驾,人人喊打”的良好氛围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,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日常行为,确保党员干部文明平安出行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始终对酒驾醉驾行为保持“零容忍”的高压态势,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;相关执法部门必须严肃查处,严加惩处,在全区形成“酒后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良好交通氛围。

酒后驾驶不是小节,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必须要牢记“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害家庭”,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,树模范、立新风。(雨湖区万楼街道纪工委 盘腾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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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:易阳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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